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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皇庭国际: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8-15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17-64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29日-2017年8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
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8月29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B股股东应在2017年8月21日(即
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皇庭V酒店2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就收购瑞泽租赁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并解除<反担保保证合
同>的议案》。
    议案1为特别表决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单独列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关于就收购瑞泽租赁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并解
    2.00                                                             √
                除《反担保保证合同》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 年 8 月 28 日-8 月 2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五十八层。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
席人身份证登记;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4)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
点,并携带本款所要求的文件,验证入场,办理出席会议登记等有关手续,按时
出席会议。
    4、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马晨笛;
    联系电话:0755-22669143;传真:0755-82566573;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皇岗商务中心五十八层;
    邮政编码:518100。
   (二)、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15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56”,投票简称为“皇
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15:00至2017年8月30
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     反     弃
                                                    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关于就收购瑞泽租赁公司签订《担保合
  2.00                                                  √
             同》并解除《反担保保证合同》的议案
    附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
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