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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皇庭国际:独立董事专项意见2019-04-23  

						                              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作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
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就该关联交易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平、
合理的,程序合法有效,租金价格参照了周边物业租赁的市场行情,经双方协商确定,
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规定。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熊楚熊、王培、汪军民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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