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19-41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一九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郑康豪、邢福俊、陈
小海、刘海波、李亚莉、曹剑、熊楚熊、王培、汪军民。公司应出席董事九人,
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其中:王培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郑康豪董事
长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审议
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吴小霜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小霜女士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仍继续在
公司担任监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晨笛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
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
历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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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马晨笛女士简历如下:
马晨笛,女,198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
管理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曾任香港力同国际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5 年 7 月起就职于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已于 2016 年
10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截至目前,马晨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晨笛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50 号岗厦皇庭大厦(皇庭中心)28
楼
联系电话:(0755)82535565
传 真:(0755)82566573
邮政编码:518048
电子邮箱:htgj00005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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