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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 赛 格:关于向关联参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7-10-18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7-068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参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关
联参股企业深圳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 900 万元财务资助的
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投资参股设立深圳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深
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投资”)、深业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业置地”)及本公司按照 4:3:3 的出资比例,共同投资 3000 万元,注册成立
深圳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EEC”),负责中国国际消
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展中心”)的运营。
    CEEC电展中心定位高端,且为国内唯一集合国内外知名品牌的消费电子展示
与交易线下线上平台。为迅速扩大知名度,更好配合招商工作,需持续开展宣传
推广活动,并在运营阶段组织高端论坛与展会,相应的资金投入较大。因此,需
向股东按持股比例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9%。除本公司为其提供900万元的借款外,福田投资本次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
1,200万元,深业置地本次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900万元。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志军现任 CEEC 董事、总经理,因此上述财务资助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股东构成情况
    (一) 深圳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6年05月1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主营业务:通用机械、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的销售;通讯设
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及办公用机械的销售;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的销售;
销售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纳入品牌汽车销售管理范围。五金、交电的销售;包
括小五金、工具、水暖部件、照明器材、交电用品及材料。家用电器的销售;计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会议展览服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投资
消费电子产业;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法定代表人:张健
    (二)被资助对象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           1,200                40%
     2      深业置地有限公司                   900                30%
     3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900                30%
                  合计                       3,000                100%
    三家企业无关联关系。
    (三)CEEC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2016 年 6 月 CEEC 公司成立,收到上述三家股东投入注册资金 3,000 万元,
目前电展中心尚未开业 CEEC 暂无营业收入,截至 9 月 30 日,CEEC 主要财务数
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00.69            1,651.58           1,645.35
  负债总额                      118.89             201.66             448.34
  所有者权益                 2,181.80            1,449.92           1,197.01
  净利润                       -818.19            -731.89            -984.79
  经营活动产生的               -890.02            -519.78            -506.54
  现金流量
    (四)CEEC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志军现任CEEC董事、
总经理。

   三、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四节的
相关规定,CEEC的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为其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除本公司为其
提供900万元的借款外,福田投资本次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1,200万元,深业置地
本次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900万元,共计3,000万元。
    (二)CEEC获得资金资助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推进新项目,待电展
中心投入运营后,CEEC公司收到商户租金和广告收入等都将保障借款的回收,风
险可控且经营风险低。


    四、董事会意见
    (一)财务资助的原因
    CEEC 电展中心定位高端,且为国内唯一集合国内外知名品牌的消费电子展
示与交易线下线上平台。为迅速扩大知名度,更好配合招商工作,需持续开展宣
传推广活动,并在运营阶段组织高端论坛与展会,相应的资金投入较大。因此,
需向股东按持股比例借款 3,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5 年,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 4.9%。为支持参股公司发展,保证项目进度,公司董事会同意按持股比例为
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900 万元。除本公司外,福田投资本次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
1,200 万元,深业置地本次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 900 万元。
    以上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 CEEC 提供 900 万财务资助的行为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CEEC 的其他两方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借款事项不存在
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时,本公司向 CEEC 提供借款,亦可充分利用公司富余资金、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且资助对象 CEEC 所推进的项目前景良好,其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
良好,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范值清、李罗力、宋萍萍对上述为关联企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 CEEC 提供财务资助,可以
支持其业务发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被资助企业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
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公司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二)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未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对外(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0,000 万元,公司对外(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83,396 万元。
    2015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为苏州赛格数码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1,000 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公司为控股 100%的投资企业—苏州赛格数码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州赛格数码”)提供人民币 1,000 万元财务资助,以满足该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借款期限两年(2015 年 6 月 8 日至 2017 年 6 月 7 日),不计利息。截至目前,
公司尚未收到苏州赛格数码还款。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