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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 赛 格: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赛格龙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深汕特别合作区赛格龙焱能源科技公司100%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2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赛格龙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深

         汕特别合作区赛格龙焱能源科技公司 100%股权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
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赛格龙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深
汕特别合作区赛格龙焱能源科技公司 100%股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因应光伏产业政策环境变化对深汕龙焱光伏项目产生
影响所做出的应对,有利于降低公司未来的投资风险,同时盘活现有的土地资产,
从长远看对本公司的影响是正面的。本次关联交易以 2018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
准日,待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净资产评估报告并完成在深圳市国资委备案后,转
让价格按备案后的净资产评估价格确定,如最终交易价格达到上股东大会标准,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则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本
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意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
    专此。




                                        独立董事:李罗力、范值清、宋萍萍


                                                         2019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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