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7-05-25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7-40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收到董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增持公司股份
的通知,公司董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分别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现有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及
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树立公司对资本市场负责任的形象,做出本次增
持的决定。
二、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增持后持股 占公司总股
姓名 职务
(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董事、总裁、党委
余刚 100,000 0.0045% 100,000 0.0045%
副书记
吴圣辉 董事、党委书记 80,000 0.0036% 80,000 0.0036%
彭玲 董事、副总裁 34,000 0.0015% 367,179 0.0166%
党委副书记、纪委
陈少华 20,700 0.0009% 20,700 0.0009%
书记、工会主席
牛鸿 监事会主席 30,000 0.0014% 30,000 0.0014%
储虎 副总裁 60,000 0.0027% 277,217 0.0125%
余中民 副总裁 30,000 0.0014% 190,000 0.0086%
梁铭 副总裁 30,000 0.0014% 30,000 0.0014%
姚曙 副总裁 60,000 0.0027% 60,000 0.0027%
黄建民 董事局秘书 30,000 0.0014% 30,000 0.0014%
合计 474,700 0.0215% 1,185,096 0.0536%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四、增持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人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股票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
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
指引》等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敏感期、窗口期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人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转让
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有
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7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