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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岭南: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11-18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7-89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79,790,2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11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7 年 11 月 2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11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色大厦
24 楼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联系人:黄建民      刘渝华

    咨询电话:0755-82839363

    传真电话:0755-83474889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7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