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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岭南: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5-11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8-40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申请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矿业”)向中国银
行来宾分行申请 4,000 万元的一年期借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广西矿
业为该笔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广西矿业另一个股东以其 8%股权
质押给公司,作为该笔借款的反担保。
     同意公司为赣州市中金高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
高能”)向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
请 1,000 万元的一年期借款按股权比例提供 600 万元保证担保。赣州
高能为该笔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中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金建安”)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 1,800 万元的一年期履约保函
额度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具体开具保函时间及使用金额根据中金建安
实际业务开展而定。中金建安为该笔履约保函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此次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被担
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公司累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0%,该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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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被担保人:广西矿业
   成立日期:2001 年 3 月 16 日
   注册地点:广西武宣县桐岭镇湾龙村
   法定代表人:姚曙
   注册资本:39,292 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广西矿业 83%股权,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
   经营范围:铅锌矿开采销售;铅锌矿、重晶石、硫铁矿加工、
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
   截 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 广西矿业未经 审 计 的 资 产 总 额
104,444 万元,负债总额 43,816 万元,净资产 60,628 万元,资
产负债率 42%;营业收入 4,735 万元,净利润 878 万元。
   2、被担保人:赣州高能
   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6 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州钴钼稀有金属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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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西稀土深加工表面精饰产业集控区 5 厂房
   法定代表人:李清湘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
司之控股子公司,中金科技持有其 60%股权。
   经营范围:电池材料、新能源材料、纳米材料新型材料生产
与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赣州高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5,303
万元,负债总额 2,942 万元,净资产 2,361 万元,资产负债率
55%;营业收入 1,039 万元,净利润 1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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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被担保人:中金建安
   成立日期:1990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南郊三公里广韶公路东侧凡口综合
大楼四楼
   法定代表人:许才昌
   注册资本:6,017 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
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提供起
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服务,
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提供矿山、冶金行业生产设备维
修、维保服务,机械加工、制造。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中金建安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4,200
万元,负债总额 8,305 万元,净资产 5,895 万元,资产负债率
58%;营业收入 4,537 万元,净利润 3 万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广西矿业向中国银行来宾分行申请 4,000 万元的一年期借
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广西矿业为该笔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广西矿业另一个股东以其 8%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该笔借款的
反担保。
   同意公司为赣州高能向财务公司申请 1,000 万元的一年期借
款按股权比例提供 600 万元保证担保。赣州高能为该笔借款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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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提供反担保。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金建安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 1,800
万元的一年期履约保函提供全额保证担保 ,具体开具保函时间及
使用金额根据中金建安实际业务开展而定。中金建安为该笔履约保
函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局意见及独立意见
    董事局意见:本公司董事局经研究,认为该担保是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
司贷款偿还能力有保证,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董事局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
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该担保
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公司对外
担保有不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文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14,7031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没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
讼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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