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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岭南: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8-93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

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
有关事项再次提示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4 日-2018 年 11 月 15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1
月 14 日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1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色大

厦 24 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审议《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备注:

    1.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

议案,《第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87)

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00 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

                                2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进行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        √
           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

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8 年 11 月 9 日-14 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色大厦 24 楼公司董
                                   3
事局秘书室

    4.本次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     刘渝华

    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传       真:0755-83474889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

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 年 11 月 13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0”,投票简称为“中

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

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4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

                                5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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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
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按本授
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
思进行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
            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00 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
委托书有效期至: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八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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