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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2018-09-19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聘请公司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

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聘请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鲁鱼   宁   钟   张志勇

                                         梅月欣    王丽娜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