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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华强: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05-12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17—028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
通讯工具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捷扬讯科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捷扬讯科电子有限公司对电子元器件代理、分销
领域开拓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根据其从事境外采购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捷扬讯科国
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扬国际”)采购业务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与恒生银
行有限公司签订担保书,捷扬国际以此担保书向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或授
信,总金额不超过 6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4,2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
书签署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cninfo-new/index)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次议
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联汇(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鹏源电子有限公司对电子元器件代理、分销领域
开拓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根据其从事境外采购业务的全资子公司联汇(香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汇”)采购业务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与恒生银行有

                                     1
限公司签订担保书,香港联汇以此担保书向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或授信,
总金额不超过 1,5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10,5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
书签署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cninfo-new/index)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次议
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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