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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华强:2017年上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2017-08-18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上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强”或“公司”)一贯重视
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公司秉承“尊重投资者、服务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的理念,建立并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积
极与投资者交流、实施持续分红政策等方式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权益。2017 年上半年公司在投资者保护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投资者关系保护机制的继续完善
    经过多年的实践运作,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公司严格
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接待与推广制度》、《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等一系列与中小投资者切身权益相关的
制度,并持续加以完善。
    1、高质量的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有关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示的 2016 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结果中,深圳华强信息披露
工作再次被评定为 A。
    2、投资者接待与沟通
    为更好地获得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疑解惑,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公司继续多渠道、多层次地展开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采用包
括投资者热线(0755-83216296)、传真(0755-83217376)、邮箱(szhqsygf@sz
hq.com)、公司网站(www.szhq000062.com)投资者关系专栏、深交所互动易等
多种方式,及时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对投资者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并做出
反馈,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完善董事会办公室内部培训体系
    在原有的内部培训体系基础之上,继续推进每周或每两周召开内部学习会,
共同学习最新的监管规则,研究、讨论资本市场上的新案例,分享、交流学习心
得,互相促进、相互提高。以更专业的知识水平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以及投
资者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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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积极响应落实深圳证监局关于开展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专项活动
    深圳证监局于 2017 年上半年下发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开展投资者保护“蓝
天行动”专项工作的通知》,公司收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积极响应,随即由董事
长牵头组建了专项工作小组,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相关
文件精神,并积极召开财务部、审计部、信息部、企业管理部、行政部等多部门
专项会议,会议形成了《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 2017”
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及《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者保护“蓝天行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时间安排计划表》。公司根据《工作方
案》全面、有序地安排各项投资者教育宣传工作,并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深度加强《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实施后的投资者保护宣传
工作,在以往印制并下发《投资者保护宣传手册》2.0 版本的工作经验基础上,
公司重新编辑制作以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 2017”专项工作为主题的《投资者
保护宣传手册》3.0 版本。公司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资本市场的总体现状,
更新证券期货相关知识、互联网交易的风险提示、投资者风险警示词条、投资者
风险案例等相关内容,积极倡导投资者自觉维权、理性投资,并充分利用现场活
动、营业场所、官方网站、微信等多种方式开展自主宣传。
    2、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以及深圳证监局《关于在深圳辖区开展“投
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围绕内幕交易、市
场操纵、违规信息披露、市场主体违规经营等 4 个主题,通过官方网站普及证券
期货法律法规知识,明晰相关法规底线要求,帮助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认清
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表现,澄清投资者在认识上可能存在的误区,提高识别和防
范风险能力,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3、积极参与“深圳辖区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工作联盟”的组建及后续
运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共创深圳投资者教育宣传工作。

     三、落实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主动回报公司投资者。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
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完成了 2016 年度现金分红,
本次分红共计分配利润 144,263,354.80 元,占 2016 年净利润的 33.88%。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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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年来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分红金额(含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分红年度
                  税)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4 年     33,347,489.85         477,555,314.20                 6.98%

 2015 年     72,131,677.40         375,580,098.57                19.21%

 2016 年     144,263,354.8         425,860,913.13                33.88%


    四、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一直以来严格督促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手方等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公
司未发生过违反承诺的情况。公司相关承诺的具体内容及履行情况详见公司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上的《2017 年
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五、通过战略转型取得良好业绩
    深圳华强近年来通过持续的外延式并购将业务范围沿着电子信息产业链延
伸至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与公司现有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和协同效应,形成新的
有效利润增长点。公司相继收购了深圳市湘海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捷扬讯科电
子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鹏源电子有限公司,并增资控股庆瓷(香港)有限公司。前
述并购的企业,进入上市公司平台后在2017 年上半年都体现出很好的业绩成长性
和协同效应,为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做出较大贡献。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
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
ex)上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不断
努力下,相关工作取得了资本市场的认可和监管部门的肯定。公司将继续履行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工作体系,贯彻落
实“尊重投资者、服务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理念,切实地为公司投资者创造
价值回报,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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