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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华强: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2018-05-17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
行了研究讨论,在全面了解了深圳华强易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
易信”)的经营状况,并查阅了华强易信近期的财务报表后,我们认为:
    本次交易采取账面净资产与实收资本孰高的定价原则,以华强易信的实收资
本为定价依据,确认华强易信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00万元,交易价
格合理、公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电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华强
易信的全部100%股权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生明




                                    姚家勇




                                    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