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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华强: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2018-07-03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公告编号:2018—032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
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的通知,华强集团拟以其所持有
的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
券”),并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非
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357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
    截至本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 510,375,966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70.76%。根据华强集团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拟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根据《无异议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华强集团申请确认发
行面值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无
异议函》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华强集团将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
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组织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