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18—034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2、被担保人:联汇(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汇”) 3、担保基本情况介绍 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鹏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源电子”)对 电子元器件代理、分销领域开拓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根据其从事境外购销业务的 全资子公司香港联汇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中行”)签订担保文件,香港联汇以此担保文件向香港中行申请贷款或授 信,总金额不超过 1,5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1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 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 2 年。鉴于香港联汇于 2018 年 1 月向香港中行申请的 2,000 万港元授信项下的贷款余额将纳入其本次拟向香港中行申请的贷款或授信额度, 为提升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撤销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为香港联汇向香港中行申请不超过 2,000 万港元(折 合人民币约为 1,700 万元)的贷款或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下称为“本次撤 销担保”)。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2018 年 4 月 2 日召开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或控股子公司在 2018 年度为香港联汇向银 行申请贷款或授信提供人民币 49,4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含公司本次 为香港联汇提供担保和公司本次撤销担保,下同)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香港联 汇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约 36,960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6,650 万元;本 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香港联汇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约 45,260 万元、可 1 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6,650 万元。 公司本次为香港联汇提供担保属于公司 2018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范围内的担保,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长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审批同 意公司本次为香港联汇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召开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撤销担保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联汇(香港)有限公司 2、住所:香港九龙旺角登打士街 56 号栢裕商业中心 19 楼 1914-15 室 3、成立时间:2008 年 5 月 5 日 4、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分销 5、负责人:郑毅 6、注册资本:3,000 万港元 7、香港联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8、与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有香港联汇 70%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0% 深圳市鹏源电子有限公司 100% 沃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00% 联汇(香港)有限公司 (注: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股权出资 以及货币出资方式对深圳华强半导体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 圳华强半导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为“华强半导体集团”)的股权出资包括公司持有的 鹏源电子 70%股权,该股权出资完成后,华强半导体集团将持有鹏源电子 70%股权,目 2 前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18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0,311,519.69 450,702,725.33 负债总额 240,023,956.66 299,916,720.7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8,050,861.57 117,575,690.69 流动负债总额 240,023,956.66 291,544,007.10 净资产 160,287,563.03 150,786,004.5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2018 年 1 月至 3 月(未经审计) 2017 年 1 月至 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8,988,574.60 933,544,048.98 利润总额 19,140,811.13 78,492,310.91 净利润 15,982,577.29 66,346,361.23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为香港联汇向香港中行申请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自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 2 年。 4、担保金额:1,5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10,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全面了解了香港联汇的经营状况,并查阅了香港联汇近期的 财务报表。公司董事会认为:香港联汇业务规模快速扩张过程中对资金有明确的 增量需求,公司本次为香港联汇提供担保是为了确保香港联汇向国外著名电子元 器件生产商增量采购的顺利进行,避免该公司在快速扩张过程中受到资金规模的 限制而导致市场开拓受限,符合该公司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扩张的实际需要。香 港联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 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且香港联汇在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经营多年,拥有 优质、广泛的下游客户群体能确保并支撑其对境内外原厂进行大批量采购,其拥 有成熟的运作模式及良好信誉,偿债能力较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被担 保方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上市公司控制香港联汇 70%的股权,其他合计控制香港联汇 30%股权的股 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以最高额房产抵押和最高额股权质押的方式 向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该反担保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此次上市 3 公司为香港联汇提供担保符合公平、对等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223,36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3.23%;本次担保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约为 231,66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5.2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 总金额为 271,55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4.7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 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