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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华强: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03-23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19—014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电话
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8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撤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部分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银行”)签订担保文件,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捷扬讯科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扬国际”)向恒生银行
申请不超过 6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4,200 万元)的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文件生效之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联汇(香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汇”)向恒生银行申请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折
合人民币约为 14,000 万元)的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文件生效
之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为提升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经董事会审议,同
意公司撤销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捷扬国际向
恒生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 6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4,200 万元)贷款或授
信提供的担保;公司为香港联汇向恒生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 1,500 万美元(折
合人民币约为 10,500 万元)贷款或授信提供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的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