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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华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19—028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
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务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
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鉴于前述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
原执行的相关会计政策需要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政部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
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
2014 年 3 月 17 日印发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
会〔2014〕13 号),2014 年 6 月 20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财会〔2014〕23 号),2015 年 11 月 26 日印发的《商品期货套期
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 号),以及其他各项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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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5、变更日期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的时间施行,并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
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
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
致的,无须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 2019 年 1 月 1 日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
之后将部分持有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将部分持有的股权投资调整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
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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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
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
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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