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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兴通讯: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24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718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7 日以电子邮
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的通知》。2017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大
雄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一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
公司二○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工作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二○一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一六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公司二○一六年年
度报告摘要和业绩公告》,并发表以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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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公司二○一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二○一六年下半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决议主要
内容如下:
     公司对无法收回的三笔共计人民币 43,081.49 万元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对本次拟核销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
销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有关坏账核销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
规及财务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经查验,款项所涉及的债务
人均不是公司关联人。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二○一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境内外审计机构二○一六年度公司审
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定境内外审计机构二○一六年度审计费用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二○一七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二○一七年上半年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二○一六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
议案》。
       监事会对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未满足,同意第三个行权期已授予未能获得行权权利
的 4,435.6320 万份股票期权立刻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公司将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 年度财务报告以后,履行注销此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
序。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上述事宜发表了意见,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监事会相关意
见》。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二○一六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监事会相关意
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中兴发展签订房地产租赁协议的日常关联
交易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中兴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租赁协议》,协议期自
2017 年 4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7 日,协议期内租赁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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