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18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728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以
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17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召开。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大雄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委托他人出席监
事1名(监事许维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监事会主席谢
大雄先生行使表决权。)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一七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