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董事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18-07-31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
有限公司的董事,保证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签 名
董 事 长:王一彤 董 事:魏合田
董 事:原 军 独 立 董事:谢兴国
独 立 董事:鲍恩斯 独 立 董事:何 佳
董 事:张晓明 董 事:余道春
董 事:郝 峰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
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签 名
总 经 理: 原 军 副总经理: 郝 峰
副总经理: 赵志勇 董事会秘书:杜晓东
副总经理: 单 钧 副总经理 : 王晓冰
纪委书记: 王新庆 财务总监: 严家建
副总经理: 郭永春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