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6-19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票简称:北方国际 股票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19-031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已于2019年4月29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
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公告);
2.本次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
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间距离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69,505,41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6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36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2 08*****902 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9 年 6 月 17 日至登记日 2019 年 6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 6 号院北方国际大厦 20 层
咨询联系人:杜晓东、王碧琪
咨询电话:010-68137506
传真电话:010-68137370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董事会关于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