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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14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1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以传真/专人送
达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三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2020-016 号《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2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离
世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将
激励对象由原 570 人调整为 540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4,275.80 万份调
整为 4,023.50 万份,3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52.30 万份股票期权
将予以注销。且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相应进行调整,将行权价格由 8.21 元/份调整为 8.16 元/份。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和行权
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调整后的 540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行权价格的计算方法、
确定过程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此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
注销部分期权。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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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15 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O 二 O 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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