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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控赛格: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7-22  

						    深 圳 华 控 赛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 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华控
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和核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文件资料后,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出具保函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了保证控股子公司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正常运作,公司代
为出具《建设履约保函》,有利于保证控股子公司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
子公司的经营目标。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关于使用同方商号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使用同方商号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
有利于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本次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延长决议及授权有效期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与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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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 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孙枫、宋晏、雷达、林涛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