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控赛格: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出具保函的公告2017-07-22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7-41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出具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迁安市华
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华控”)的申请,公司将为其向迁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建设履约保函》。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方: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公司控股子公司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基本情况
根据《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 ppp 项目合同》约定,项目在建设期内,迁安华
控需要向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建设履约保函》,金额为 10,000 万元人
民币。由于迁安华控目前在银行没有获得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因此迁安华控无力
自行办理履约保函事宜。为了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需公司为其提供支持,
向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建设履约保函》。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出具保函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6 年 06 月 03 日
注册资本:33587.000000 万人民币
1
法定代表人:朱明扬
经营范围:对城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自来水
生产、供应、销售;污水处理再生利用;雨水的收集、处理、利用;城市园林绿
化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同方股份 深圳华控赛格 北京中环世纪工程 北京清控人居环境 迁安市海安投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27.2% 26.4% 24% 2.4% 20%
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环世纪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清控人居环境
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70%),因此,迁安华控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61,457,112.56 274,952,883.85
负债总额 43,456,202.66 6,391,231.8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43,456,202.66 6,391,231.85
净资产 318,000,909.90 268,561,652.00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806.10 -134,348.00
净利润 -806.10 -134,348.00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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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限:十二个月
担保金额:10,000 万元,该担保占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16.02%,占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7.61%。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0,本次担保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约 10,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6.0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孙枫先生、宋晏女士、雷达先生、林涛先生对上述事项进行了
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了保证控股子公司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正常运作,公司代
为出具《建设履约保函》,有利于保证控股子公司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
子公司的经营目标。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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