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控赛格: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27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7-67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25 日--2017 年 12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26 日 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25 日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26 日 15:00 期间。
(二)股权登记日:截止 2017 年 12 月 2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 11 号英龙商务大厦 29 层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召集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 邢春琪先生(公司董事长黄俞先生、副董事长孙盛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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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因故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
邢春琪先生主持)
(七)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2017 年 12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和《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会议议题及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19,930,5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648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
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37,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2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518,352,2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4917%。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1,578,289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1568%。
(四)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
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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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获得(华夏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非 占出席会议非 占出席会议非
关联股东所持 关联股东所持 关联股东所持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
252,249,243 99.3782% 1,400,589 0.5518% 177,700 0.0700%
况
中小股东
858,900 35.2414% 1,400,589 57.4674% 177,700 7.2912%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获得(招商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非 占出席会议非 占出席会议非
关联股东所持 关联股东所持 关联股东所持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
252,249,243 99.3782% 1,400,589 0.5518% 177,700 0.0700%
况
中小股东
858,900 35.2414% 1,400,589 57.4674% 177,700 7.2912%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经办律师:张冉瞳女士、黄和楼先生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
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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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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