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控赛格:关于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2019-04-20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9-1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的实际
需要,预计 2019 年度将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北京清华同衡规
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其他清华大学下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交
易金额不超过 25,500 万元,主要系向关联方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采购商品、和
提供/接受劳务、工程承包/分包以及房屋租赁。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 2019 年度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黄俞先生、童利斌先生、
张诗平先生、刘佼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关
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合同签订金
关联交易定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额或预计金 上年发生金额
价原则
额
向关联方销售产
销售商品及 根据市场价
品、商品及提供 10,000万元 2,636.55万元
同方股份有限公 提供劳务 格协商确定
劳务
司及其下属公司
关联方租赁(公 房屋租赁及 根据市场价
1,500万元 778.38万元
司为承租方) 物业 格协商确定
1
销售商品及 根据市场价
向关联方销售产 北京清华同衡规 5,000万元 393.91万元
提供劳务 格协商确定
品、商品及提供 划设计研究院有
劳务 限公司 采购商品及 根据市场价
5,000万元 0
接受劳务 格协商确定
向关联方及其下 采购商品和 根据市场价
2,000万元 0
属子公司销售/ 其他清华大学下 接受劳务 格协商确定
采购商品、和提 属企事业单位 销售商品及 根据市场价
2,000万元 0
供/接受劳务 提供劳务 格协商确定
合计 25,500万元 3,808.84万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内容 金额 业务
差异(%)
比例(%)
同方股份有
技术咨询
提供劳务 限公司及其 2,508.30 万元 16.65
规划服务
下属公司
同方股份有
环保设备
销售商品 限公司及其 128.25 万元 41,500 万元 3.53 -91.77
销售 2018 年 4 月 17 日巨
下属公司
潮资讯网
同方股份有
房屋租赁 (http://www.cninf
房屋租赁及物业 限公司及其 778.38 万元 61.59
及物业 o.com.cn)
下属公司
北京清华同
衡规划设计 技术咨询
提供劳务 393.91 万元 5,000 万元 2.62 -92.12
研究院有限 规划服务
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日
常关联交易实际 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清华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采购商品、提供/接受劳务、工程
发生情况与预计 承包/分包以及房屋租赁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发生额差异较大,系市场经济趋势下行,项目减少,导致收入
存在较大差异的 大幅减少。
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2018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
日常关联交易实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日常关联交易
际发生情况与预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
计存在较大差异
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的说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清华同方科技大厦 A 座 30 层
2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 册 地:北京
法定代表人:周立业
注册资本:296389.8951 万元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含新闻、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
械等内容;对外派遣实施与出口自产成套设备相关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交通工程设备、建
筑智能化及市政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设备、节能;人工环境控制设备、
通信电子产品、微电子集成电路、办公设备、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生
产;水景喷泉制造;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北京以及长
春、南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
和维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交通工程设备、建筑智能化及市政工程机电设备、
电力工程机电设备、节能;人工环境控制设备、通信电子产品、微电子集成电路、
办公设备的销售及工程安装;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开发、销售;消防
产品的销售;高科技项目的咨询、高新技术的转让与服务;物业管理;进出口业
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城市及道路照明、电子工程专业承
包;室内空气净化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不含消防子系
统)专项工程设计;水景喷泉设计、安装、调试;安防工程(设计、施工);有
线电视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广告发布与代理;船只租赁;工程勘察设计;设计、
销售照明器具;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
用电器、软件及辅助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6 年
5 月 30 日起更名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家体改委和国家教委批准,由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原“北京清华大学企业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以社会募集
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7 年 6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发[1997]316 号文批准。公司于 1997 年 6 月 25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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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登记注册。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700,000 元。公司首次发行的社
会公众股于 1997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截止 2018 年第三季度,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66,040,071,472.88 元,
营 业 收 入 16,559,542,066.67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701,841,570.0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004,597,756.06 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
(1)华融泰是本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266,503,0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8%。同方股份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华
融泰 48%的股份。
(2)公司董事长黄俞先生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同方股
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交易系公司向同方股份及其下属公司销售—采购商品,该公司系依法
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以往的交易能够按
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2、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 1 号楼 16 层 160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 册 地:北京
法定代表人:袁昕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规划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建设工
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城市园林绿
化;市场调查;测绘服务;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电脑动画设计;文艺创作;承办展览
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展厅的布置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筹备、策划、
组织大型庆典、组织文化节;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检测;环境监测;
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基础软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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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济贸易咨询;出租办公用房;
技术进出口;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清控人居建设有限公司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
773,092,661.92 元,营业收入 976,327,419.41 元,净利润 72,186,086.00 元,
净资产 346,219,284.12 元。
关联关系:
清华同衡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融泰之重要股东同方股份(持有华融泰 48%的股
份)的下属企业,视同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以一般市场经济原则为基础,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交易类型主要是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付款方式为按合同约定的进
度分期付款。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活动中持续的、经常性交易行为,是公司日
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资源优势,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
民币 141.03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孙枫先生、任意女士、雷达先生、林涛先生对上述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5
关联交易定价是公允的,不会损害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董事会
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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