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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控赛格: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0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
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地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以
及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地监督,
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3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和决议均严格遵
循了有关法规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等事项,履行
了监事会的决策管理职责。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决 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名称
                                                                               情 况
                                      1《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4 月 13 日   5、《关于 2018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通过
  二十次会议
                                      预计事项的议案》;

                                      6、《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8 月 27 日   1、《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通过
 二十一次会议                         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10 月 29 日   1、《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通过
  二十二次会议                          文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和审核意见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
列席公司全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
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独立、有效的监督检查,并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
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
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各项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和相关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
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
督和认真细致的核查,一致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
规范,会计事项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
况良好;本期内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
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公正,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公司及下属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相关财务和重要合
同、协议,一致认为: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
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
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
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有效的控
制了经营风险,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018 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及审
议程序进行了监督与核查,一致认为: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
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
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
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证券部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
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信息披露
后 2 个交易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进行了提示,没
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三、2018 年度工作计划
    2018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自身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
    1、加强学习,提高监事履职的专业业务能力。公司监事会要把学习贯彻落
实。要按照对监事会提出的新要求,规范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改进监事会的监督
方式和方法,建立更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监事会的监督
能力和水平。
    2、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加强对董事
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同时,要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3、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的财务运行状况。
    4、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重大
事项的监督。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