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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侨城A:拟向全资子公司华侨城(南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11-17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17-4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拟向全资子公司华侨城(南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华侨城

(南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华侨城”)提供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借款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华侨城(南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公告正文所涉及金额币种,除特殊说明外均为人

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华侨城(南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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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注册时间:2017 年 1 月

    (三)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花路 339 号

    (四)法定代表人:姚军

    (五)注册资本:40 亿港币

    (六)主营业务: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景区策划、设计、

施工、管理与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七)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 2017 年 9 月资产总额为 73.19

亿元,负债总额 38.04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亿元、流动负

债 0.54 亿元),净资产为 35.15 亿元。截止到 2017 年 9 月该公

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八)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南昌华侨城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南昌华侨城提供的借款担保,是基于南

昌华侨城尚处于建设期或运营初期,股东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

资源获取,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

下,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的信用,为该公司获取借

款,用于其建设及运营。董事会对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

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上述

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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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华侨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的问题;本

次担保无反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853,709 万元,港币 40,000 万元,均为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为

  本公司其他控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且均在股东大会审批的年

  度担保额度内。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担保

  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4%。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无逾期的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华侨城(南昌)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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