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侨城 A 股票代码:000069.SZ 债券简称:16 侨城 01 债券代码:112376.SZ 16 侨城 02 112377.SZ 18 侨城 01 112634.SZ 18 侨城 02 112635.SZ 18 侨城 03 112642.SZ 18 侨城 04 112643.SZ 18 侨城 05 112655.SZ 18 侨城 06 112656.SZ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2018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报告(2017 年度) 发行人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指挥部大楼 103,105,107,111,112 室)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18 年 6 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 行人对外公布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 露文件、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A”、“发行人”或“公司”) 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2 目录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4 第二节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16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7 第四节 公司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28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9 第六节 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30 第七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31 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33 第九节 其他情况 34 3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Overseas Chinese Town Co.,Ltd 二、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15 年 12 月 11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5 年 12 月 29 日,发行人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6]567 号”文核准, 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16 侨城 01、16 侨城 02 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5 年期品种简称为“16 侨城 01”,代码为 122376;7 年期 品种简称为“16 侨城 02”,代码为 122377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35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16 侨 4 城 01)为 5 年期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品种二(债券简称:16 侨城 02)为 7 年期品种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票面利率为 2.98%,发行 规模 25 亿元,5 年期,在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设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票面利率为 3.40%,发行规模 10 亿元,7 年期,在 债券存续期第 5 年末附设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 率不变。 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 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 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 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 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 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4 月 13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13 5 日。若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7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4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4 月 13 日。若品种 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7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4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若品种一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4 月 13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13 日。若品种二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13 日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若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13 日至 2019 年 4 月 13 日。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13 日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若品 种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13 日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 14.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 6 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5.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8.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18 侨城 01、18 侨城 02 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5 年期品种简称为“18 侨城 01”,代码为 112634;7 年期 品种简称为“18 侨城 02”,代码为 112635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35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18 侨 城 01)为 5 年期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品种二(债券简称:18 侨城 02)为 7 年期品种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票面利率为 5.59%,发行 规模 25 亿元,5 年期,在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设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7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票面利率为 5.70%,发行规模 10 亿元,7 年期,在 债券存续期第 5 年末附设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 率不变。 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 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 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 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 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 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1 月 18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 月 18 日。若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9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1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5 年每的 1 月 18 日。若品种二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二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9 年至 2023 年间每的 8 1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 款项不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18 日。若品种一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 月 18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18 日。若品种二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若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 月 18 日。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 月 18 日。若品 种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 14.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 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5.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9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8.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18 侨城 03、18 侨城 04 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5 年期品种简称为“18 侨城 03”,代码为 112642;7 年期 品种简称为“18 侨城 04”,代码为 112643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50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18 侨 城 03)为 5 年期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品种二(债券简称:18 侨城 04)为 7 年期品种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票面利率为 5.54%,发行 规模 20 亿元,5 年期,在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设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票面利率为 5.74%,发行规模 30 亿元,7 年期,在 债券存续期第 5 年末附设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 10 率不变。 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 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 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 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 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 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2 月 5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2 月 5 日。若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9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2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5 年每的 2 月 5 日。若品种二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二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9 年至 2023 年间每的 2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 不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5 日。若品种一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2 月 5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 11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5 日。若品种二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2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2 月 5 日至 2023 年 2 月 5 日。若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2 月 5 日至 2021 年 2 月 5 日。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2 月 5 日至 2025 年 2 月 5 日。若品种 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2 月 5 日至 2023 年 2 月 5 日。 14.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 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5.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8.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18 侨城 05、18 侨城 06 的基本情况 12 1.债券名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三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5 年期品种简称为“18 侨城 05”,代码为 112655;7 年期 品种简称为“18 侨城 06”,代码为 112656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18 侨 城 05)为 5 年期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品种二(债券简称:18 侨城 06)为 7 年期品种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票面利率为 5.35%,发行 规模 8 亿元,5 年期,在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设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票面利率为 5.50%,发行规模 2 亿元,7 年期,在债 券存续期第 5 年末附设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 率不变。 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 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 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 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13 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 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 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3 月 12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3 月 12 日。若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9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3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5 年每的 3 月 12 日。若品种二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二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9 年至 2023 年间每的 3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 款项不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12 日。若品种一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3 月 12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12 日。若品种二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3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3 月 12 日至 2023 年 3 月 12 日。若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3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2 日。 14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3 月 12 日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若品 种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3 月 12 日至 2023 年 3 月 12 日。 14.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 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5.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8.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15 第二节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和上市 发行人系经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经发[1997]第 03 号文及深圳市人民政府深 府函[1997]第 37 号文批准,由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现更名为华侨城集团公 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以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区华侨城中国旅行社、深圳特 区华侨城水电公司、深圳华中发电有限公司之全部净资产及深圳世界之窗有限 公司 29%权益折股出资,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发字[1997]第 396 号文批准,发行人于 1997 年 8 月 4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5,000 万股(含公司职工股 442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6.18 元/ 股。1997 年 9 月 2 日,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注册 号为 27937410-5,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200 万元。1997 年 9 月 10 日,社会公 众股(除公司职工股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二)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1、1998 年中期利润分配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经公司于 1998 年 9 月召开的 199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批准,公司以总股本 192,0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2 股红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共送红股 38,400,000 股,转增 115,200,000 股,送 股及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 345,600,000 股。 2、2000 年配股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经公司 199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公司字[2000]94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00 年 9 月实施配股,社会公众股每 16 10 股配 3 股,配股价为 9 元/股,共配售 27,000,000 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 345,600,000 股增至 372,600,000 股。 3、2000 年度利润分配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经公司 200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 本 372,6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由 372,600,000 股增至 447,120,000 股。 4、2002 年度利润分配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经公司 200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0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 本 447,12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6 股红股,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送股和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447,120,000 股增至 804,816,000 股。 5、2003 年中期利润分配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经公司 2003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 200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以总股本 804,816,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804,816,000 股增至 1,046,260,800 股。 6、可转换公司债权转股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2003]143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4,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 亿元,期限为 3 年,于 2004 年 1 月 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05 年 4 月,根据《可转换债券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赎 回了尚未实施转股的 5,904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 2005 年 4 月 22 日,共有 面值 399,409,6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转股,公司总股本由 1,046,260,800 股增至 1,111,205,242 股。 7、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发行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17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 复》(国资产权[2005]1565 号)同意及公司 200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 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方案内容包括:1、华侨城集团对价支付安排:华侨城集团向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 年 1 月 5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送 2.8 股;2、发行认股权证:公司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以 10:3.8 的比例免费派发百慕大式认股权证,共计 149,522,568 份。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 7.00 元的价格,认购公司 1 股新 发的股份;公司同时向管理层及主要业务骨干定向发行 5,000 万份认股权证, 行权价格为 7.00 元。 经发行人于 200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拟将向管理层和业务骨干定向发行认股权证的计划改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因此,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8、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 经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发行新股的方式,向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骨干授予 5,000 万股限制性 股票,认购价格为 7.00 元/股,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成就,2007 年 9 月 28 日,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正式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 公司的总股本由 1,111,205,242 股增加为 1,161,205,242 股。 9、流通股股东权证行权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125 号文核准,公司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施 股 权 登 记 日 登 记 在 册 的 全 体 流 通 股 股 东 以 10 : 3.8 的 比 例 免 费 派 发 149,522,568 份认股权证。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认股权证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06]135 号)同意,认股权证于 2006 18 年 11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截至 2007 年 11 月 23 日认股权证行权结束时点,共有 149,338,821 份权证 成功行权,占权证发行总量的 99.88%,未行权权证已被注销。认股权证行权完 成后,公司的股本由 1,161,205,242 股增至 1,310,544,063 股。 10、2007 年度利润分配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经公司 2008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 股本 1,310,544,0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0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1,310,544,063 股增至 2,621,088,126 股。 1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经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2009 年 10 月 14 日证监许可[2009]1083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华 侨城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84 号文《关于核准豁免 华侨城集团公司收购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义务的批复》及商务部商合 批[2008]626 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核准, 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发行股份 486,389,894 股, 华侨城集团以资产认购相关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621,088,126 股 增至 3,107,478,020 股。 12、2010 年度利润分配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 201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0 年末总股本 3,107,478,020 股为基数,每 10 股送 5 股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送股和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3,107,478,020 股增至 5,593,460,436 股。 13、2011 年度利润分配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19 根据公司 201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1 年末总股本 5,593,460,43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每 10 股送 3 股红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由 5,593,460,436 股增至 7,271,498,566 股。 14、2014 年度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3 日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决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和回购注销事项的提案》,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在第 五期解除限售时存在激励对象秦健如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公司决定对 其股份进行回购,回购股份数额为 155,844 股。股份回购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7,271,498,566 股变更为 7,271,342,722 股。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于 2006 年开 始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15、2015 年度员工股权激励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 9 月 28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015 年 10 月 15 日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以发行新股的方式向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干部以及核心管理、技术骨干共计 271 人发行限 制性股票,共计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650,000 股。员工股权激励后公司股 份总数由 7,271,342,722 股变更为 7,353,992,722 股。 16、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2015 年 4 月 15 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关 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5]191 号),原则同意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2015 年 12 月 9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80 号)核准,本次向华侨城集团公司、前海 人寿和钜盛华非公开发行 851,688,693 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0 7,353,992,722 股变更为 8,205,681,415 股。 15、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离职员工股权的提案》。根据回购注销提案,公司以 4.66 元/股的价 格回购并注销 700,000 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 购 注 销 手 续 完 成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8,205,681,415 元 变 更 为 8,204,981,415 元。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离职员工股权的提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将 4.66 元/股的 价格回购并注销 450,000 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 回 购 注 销 手 续 完 成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8,204,981,415 元 变 更 为 8,204,531,415 元。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以 4.66 元/股的价格回购并注销 450,000 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授予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 程序。待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204,531,415 元变 更为 8,204,081,415 元。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回购注销决议,公司以 4.66 元/股的价格回购并注销 487,500 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待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204,081,415 元变更为 8,203,593,915 元。 21 二、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2017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3.41 亿元,同比增长 19.33%;利润总额 86.43 亿元,同比增长 25.48%。 2017 年面对国家旅游政策新导向,公司通过经营创新、资本运作等方式做 强做优,以“旅游+互联网+金融”的新模式推进旅游业务创新,成立“欢乐谷集 团”,文化旅游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85.30 亿元,同比增长 15.77%。主题公园全 年游客接待量超过 3500 万人次。2017 年房地产业务总体呈现上升趋势,深圳、 顺德、武汉、成都、重庆、西安、宁波楼盘销售业绩较好,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33.59 亿元,同比增长 23.30%。2017 年,公司重点推进了智慧旅游平台建设 及应用,完成旅游营销平台建设及优化升级和景区票务系统搭建,启动在线旅 游预订中心改版项目。截至 2017 年末,公司旗下所有景区均已上线智慧营销平 台,线上销售累计 19.2 亿元。2017 年,公司与招行、农行、工行等银行和金融 机构落实了对公授信及按揭额度等金融支持,全年累计获得银行授信额度 400 多亿元,充分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新项目拓展所需资金支持。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旅游综合及房地产开发业务土地储备 637.15 万平方 米,规划总建筑面积 1197.26 万平方米;其中 2017 年内新增土地面积 269.11 万平方米,新增规划建筑面积 580.12 万平方米。截至 2017 年末,公司旅游综 合及房地产开发业务总占地面积 901.09 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 1,504.38 万 平方米;2017 年新开工建筑面积 293.07 万平方米,竣工面积 111.01 万平方米。 2017 年公司旅游综合及房地产业务实现签约面积 146.27 万平方米,结算面积 159.62 万平方米。 三、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状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增减变化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15,602.42 1,559,002.44 87.02% 22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增减变化 应收票据 17,338.97 11,137.15 55.69% 应收账款 48,427.07 38,584.74 25.51% 预付款项 1,701,323.27 1,782,288.21 -4.54% 应收利息 32,830.43 9.76 336277.36% 其他应收款 1,110,805.56 240,661.90 361.56% 存货 10,545,844.67 6,797,124.71 55.1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2,009.84 - - 其他流动资产 291,936.93 190,163.36 53.52% 流动资产合计 16,666,119.16 10,618,972.28 56.9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1,547.10 135,521.66 41.34% 长期应收款 88,419.57 88,419.57 0.00% 长期股权投资 663,864.77 532,230.19 24.73% 投资性房地产 545,865.06 424,522.07 28.58% 固定资产 1,405,725.21 1,460,410.17 -3.74% 在建工程 213,298.24 314,222.00 -32.12% 固定资产清理 19.46 - - 无形资产 619,940.98 435,825.22 42.25% 商誉 11,469.69 17,868.51 -35.81% 长期待摊费用 67,247.78 70,168.44 -4.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9,372.91 534,675.79 28.93% 其他非流动资产 583,451.27 1,653.01 35196.29%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80,222.03 4,015,516.62 26.51% 资产总计 21,746,341.20 14,634,488.90 48.6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75,759.30 575,638.46 121.63% 应付票据 2,112.85 12,415.36 -82.98% 应付账款 1,134,608.91 994,496.01 14.09% 预收款项 3,090,953.39 1,507,877.04 104.99% 应付职工薪酬 99,640.59 85,655.85 16.33% 应交税费 592,579.26 386,272.46 53.41% 应付利息 27,570.70 23,610.10 16.78% 应付股利 1,201.05 160.58 647.94% 其他应付款 3,775,932.30 2,583,422.68 46.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8,999.33 1,009,760.50 -72.37% 流动负债合计 10,279,357.67 7,179,309.05 43.1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470,609.36 2,289,841.29 95.24% 应付债券 349,194.98 348,974.34 0.06% 长期应付款 152.75 152.75 0.00% 专项应付款 547.16 563.03 -2.8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888.01 3,264.16 570.56% 递延收益 783.39 -1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77,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19,392.25 2,643,578.96 86.09% 23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增减变化 负债合计 15,198,749.93 9,822,888.01 54.7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20,408.14 820,568.14 -0.02% 资本公积 563,689.88 555,951.86 1.39% 其它综合收益 -25,997.57 -69,158.66 -62.41% 盈余公积 360,590.82 280,544.83 28.53% 未分配利润 3,486,150.22 2,783,806.40 25.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204,841.49 4,371,712.56 19.06% 少数股东权益 1,342,749.78 439,888.33 205.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47,591.27 4,811,600.89 36.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746,341.20 14,634,488.90 48.6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21,746,341.20 万元,较年初 增加 48.60%;负债总额为 15,198,749.93 万元,较年初增加 54.73%;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5,204,841.49 万元,较年初增加 19.06%。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变化 营业总收入 4,234,122.47 3,548,110.48 19.33% 营业收入 4,234,122.47 3,548,110.48 19.33% 营业成本 2,106,380.57 1,658,446.43 27.01% 税金及附加 795,811.25 666,858.26 19.34% 销售费用 144,492.86 124,947.22 15.64% 管理费用 222,979.93 198,743.98 12.19% 财务费用 159,789.30 92,853.93 72.09% 资产减值损失 65,792.65 11,460.11 474.10% 投资收益 479,967.62 62,303.08 670.38% 资产处置收益 52.09 - - 其他收益 1,597.98 - - 营业利润 1,220,493.61 857,103.63 42.40% 加:营业外收入 68,497.25 91,006.11 -24.73% 减:营业外支出 6,922.86 2,365.65 192.64% 利润总额 1,282,068.00 945,744.09 35.56% 减:所得税 350,221.31 214,650.00 63.16% 净利润 931,846.69 731,094.10 27.46% 减:少数股东损益 67,522.44 42,252.30 59.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64,324.25 688,841.79 25.48% 加:其他综合收益 43,161.09 -41,957.28 -202.87% 综合收益总额 975,007.78 689,136.82 41.48%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7,522.44 42,252.30 59.81%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907,485.35 646,884.52 40.29% 2017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4,234,122.4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9.33%; 24 营业利润为 1,220,493.6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2.40%。净利润为 931,846.6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7.46%。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变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667,218.75 4,646,293.83 21.97%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2.42 152.76 -32.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86,982.00 602,377.85 263.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54,303.17 5,248,824.45 49.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920,518.59 3,258,900.82 50.9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41,734.65 224,162.92 7.84% 支付的各项税费 969,695.04 819,683.97 18.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92,368.02 505,691.72 392.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24,316.30 4,808,439.43 79.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0,013.13 440,385.01 -274.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816.25 12,409.76 -53.1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6,978.16 53,944.74 24.1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385.04 82.74 2782.57%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207,788.66 - -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5,053.11 125,362.88 255.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8,021.22 191,800.12 279.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517,826.50 313,013.54 65.43%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13,667.95 393,904.45 -45.7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688,380.02 13,489.03 5003.26%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1,613.64 214,389.57 12.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1,488.11 934,796.59 77.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3,466.90 -742,996.47 25.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4,710.00 23,770.00 298.4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94,710.00 23,770.00 298.44%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590,543.40 3,253,364.57 194.7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87,243.18 444.00 154684.5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48,812.69 -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372,496.58 3,626,391.27 186.0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936,662.72 2,990,052.23 131.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401,262.37 246,189.28 62.99% 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29,464.30 25,765.00 14.36% 25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变化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971.10 54,254.03 87.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39,896.20 3,290,495.54 126.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2,600.39 335,895.72 773.0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4,826.33 2,970.29 -599.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14,294.03 36,254.55 3249.36%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36,559.17 1,500,304.62 2.4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50,853.20 1,536,559.17 79.03% 2017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70,013.13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933,466.90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32,600.39万元。 26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6 侨城 01 和 16 侨城 02 共计募集资金 35 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15 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8 侨城 01 和 18 侨城 02 共计募集资金 35 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18 侨城 03 和 18 侨城 04 共计募集资金 50 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18 侨城 05 和 18 侨城 06 共计募集资金 10 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5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 理的违规情形。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16 侨城 01 和 16 侨城 02 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 18.1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均与募 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和使用计划一致,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合规。 27 第四节 公司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2017 年度,涉及利息偿付的为 16 侨城 01 和 16 侨城 02。2017 年 4 月 13 日,发行人按时足额完成 16 侨城 01 和 16 侨城 02 的利息偿付。 2017 年度,18 侨城 01、18 侨城 02、18 侨城 03、18 侨城 04、18 侨城 05、 18 侨城 06 尚未进行利息偿付。 28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9 第六节 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发行人已发行的公司债券中均无担保。 30 第七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016 年 4 月 5 日,针对 16 侨城 01 和 16 侨城 02,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出具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018 年 1 月 2 日,针对 18 侨城 01 和 18 侨城 02,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出具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018 年 1 月 24 日,针对 18 侨城 03 和 18 侨城 04,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出具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018 年 2 月 27 日,针对 18 侨城 05 和 18 侨城 06,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出具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信用评级将在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发行人应按联合信用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 及其他相关资料。发行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 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信用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信用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行人或 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 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信用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 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信用评级将根据有 31 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 行人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信用评级对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 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 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 司、监管部门等。 2016 年 6 月,联合信用评级发布定期跟踪评级报告,维持“16 侨城 01”、“16 侨城 02”AAA 的债项评级,发行人的主体评级维持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7 年 6 月,联合信用评级发布定期跟踪评级报告,维持“16 侨城 01”、“16 侨城 02”AAA 的债项评级,发行人的主体评级维持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截至目前,中诚信尚未发布 2018 年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32 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7 年,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33 第九节 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 担保 是否履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协议签署日) 保金额 期 行完毕 联方担保 武汉首贸城 178,200 2016-12-8 178,200 一般保证 5年 否 是 武汉誉天红光 82,000 2017-5-19 82,000 一般保证 5年 否 是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7 年度,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2017 年度,发行人已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 生变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20%, 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 事项及本报告中提及的事项外,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未发生《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列示的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 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3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2018 年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2017 年度)》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