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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发信息: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6-01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17-14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7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7 年 5 月 5 日获得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分配方案为:公司按总股本 313,497,3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含
税),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 (含税),合计利润分配总额为 117,561,514.88 元,剩余未分配
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7 年 5 月 6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分红年度:2016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17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2.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3,497,3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派0.7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
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7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
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
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7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75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13,497,37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26,994,74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6 日
    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6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 截止 2017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7 年 6 月 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
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
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447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2               08*****017                            五矿企荣有限公司
              3               08*****035                            汉国三和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5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6 月 6 日),如
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
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 年 6 月 7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公积金转股
                          数量(股)    比例        送股(股)                   小计(股)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2,571,903      13.58%   12,771,571      29,800,332     42,571,903    85,143,806      13.58%

          高管锁定股           74,530       0.02%       22,359          52,171         74,530       149,060       0.02%

          首发后限售股     42,497,373      13.56%   12,749,212      29,748,161     42,497,373    84,994,746      13.5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270,925,470      86.42%   81,277,641     189,647,829   270,925,470    541,850,940      86.42%
     股

     三、总股本           313,497,373   100.00%     94,049,212     219,448,161   313,497,373    626,994,746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626,994,746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16 年度每股净收益
为 0.3123 元/股。


    九、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755-26506648、26506649
    咨询联系人:张大军、杨文
    传真电话:0755-26506800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 栋 18 楼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