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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发信息: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17-11-14  

						             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7】48330014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1

2、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0




                 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执行了鉴证
工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抽查会
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1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用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
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袁龙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学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2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25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发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 A 股,
并于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 2013 年 1 月向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00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64 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 13,944
万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12,330
万元。
    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国际验字(2013)第 01010002 号
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12,330 万元已于 2013 年 1 月 24 日汇入本公司
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开立的 73050122000006086 募集资金专户和
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开立的 44201502800052542864 募集
资金专户。本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全部募集资金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分别转至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所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该
等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金额已使用完毕,已于 2014 年注销或转为一般账户继续使用。
    2、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68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发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向陈传荣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 11,542,497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募集购买深圳东志科技有
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东智”)和成都傅立叶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傅立叶公司”)的 100%股权的配套资金,并于发行完成
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向长城特发智想 1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智想 1 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542,497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9.53 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
11,000 万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10,510 万元。
                                       3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第 14494
号”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10,510 万元已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汇入
本公司在兴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开立的 337110100100333960 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该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16,109.51 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 0.00
元,利息为人民币 16,109.51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募集资金的数量和用途,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17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 “增资光纤公司并
投建光纤扩产项目”和“重庆特种光缆项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1.1“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2)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
的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募集的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支付购买特发东智 100.00%
股权和傅立叶公司 100.0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1.2“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配套资金”。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五届十三次董事会、201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议
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部分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①增资光纤公司并投建光纤扩产项目的调整:由于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的计划
变更原因,其不向光纤公司增资,项目由原来的公司和长飞双方增资 12,000 万元(公
司增资 6,120 万元,长飞 5,880 万元)修改为公司单方增资 6,120 万元,长飞公司放
弃进行增资。长飞放弃增资造成的 5,880 万元的项目资金缺口由光纤公司增加银行贷
款解决。项目具体投资内容未发生变化。
    ②重庆特种光缆项目的调整: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
金额,在保证投资项目有序开展,优先增资光纤公司并投建光纤扩产项目,不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调减向重庆特种光缆项目投资的金额。调整后该项目总投资金
额由 12,002 万元降为 6,210 万元(为原投资计划的 51.74%),生产规模由年产特种
光缆 200 万芯公里调整为 120 万芯公里(为原计划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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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募集配套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五届十三次董事会、201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议
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部分项目投资总额进行了调整。因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金额,在保证投资项目有序开展,优先增资光纤公司
并投建光纤扩产项目,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调减向重庆特种光缆项目投资
的金额。调整后该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12,002 万元降为 6,210 万元(为原投资计划的
51.74%),生产规模由年产特种光缆 200 万芯公里调整为 120 万芯公里(为原计划的
60%)。
       (2)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本公司集资配套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差异。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2 前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其中:
       增资光纤公司并投建光纤扩产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说明如下:根据光纤扩产项目
可行性报告,该项目建设期为 1.5 年,从 2012 年 3 月份开始至 2013 年 9 月结束;2013
年达产 40%,预计新增销售收入为 12,743 万元,新增净利润为 394 万元;2014 年达
产 67%,预计新增销售收入为 23,894 万元,新增净利润为 848 万元;2015 年达产,
光纤项目在 2015 年达产 100%后,将新增销量 675 万芯公里,预计年均新增销售收
入为 35,841 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为 3,446 万元,其中 2015 年预计新增净利润为
3,028 万元,2016 年预计新增净利润为 3,446 万元。本项目收益低于预计效益,主要
原因是 2014 至 2016 年光纤的实际销售价格有所下滑,低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的
预计销售价格。
       (2)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本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向两家标的公司股东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部分。由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用于投资具体生产或研发项目,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公开承诺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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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陈传荣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68 号)文核准,公司以 9.53 元/股向
特发东智和傅立叶公司原股东分别定发行 17,838,404 股和 13,116,472 股,并支付人
民币现金 14,500.00 万元用以购买特发东智和傅立叶公司各 100%股权,合计支付对
价人民币 44,000.00 万元,其中 10,510.00 万元现金来源为本次配套募集资金。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5 年 11 月 4 日,特发东智 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为此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标的资产特发东智 100%股权过户手续已
办理完成,公司已持有特发东智 100%股权。
       2015 年 11 月 5 日,傅立叶公司 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成都市武侯工商
行政管理局为此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标的资产傅立叶公司 100%股权过
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已持有傅立叶公司 100%股权。
       (2)、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公司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481,743,260.07         701,026,736.19        713,910,858.88
            负债总额               1,018,032,893.94         519,798,344.76        538,079,133.77
  特发
            所有者权益               463,710,366.13         181,228,391.43        175,831,725.11
  东智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66,414,326.77         183,607,187.15        177,858,832.75
            者权益
            资产总额                 161,345,160.88          79,929,132.86         84,018,516.25
  傅立      负债总额                  65,821,994.42          40,417,631.66         51,973,894.65
  叶公      所有者权益                95,523,166.46          39,511,501.20         32,044,621.60
  司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95,523,166.46          39,511,501.20         32,044,621.60
            者权益

       本公司于 2016 年度分别对特发东智和傅立叶公司增资 20,000 万元和 2,520 万元。
       (3)、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经过 2015 年资产重组后,特发东智和傅立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主营业务
未发生重大变化,由于置入资产为优质资产,因此本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特发东智和傅立叶公司 2015 年度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4,585.52
万元和 1,535.61 万元,2016 年度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8,280.71
万元和 3,081.17 万元。目前,置入资产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显示出较好的盈利能力。


                                              6
    (4)、效益贡献情况
    公司经过 2015 年 11 月资产重组完成后,特发东智和傅立叶公司 2015 年 12 月
份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733.46 万元和 551.48 万元,占本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3.98%,2016 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7,990.65 万元和 2,922.48 万
元,占本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55.74%。本公司通过发行
股份购买优质资产,保证了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5)、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本公司未针对本次交易编制盈利预测。
    (6)、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①相关资产业绩承诺
    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0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特
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陈传荣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5]2268 号)。在本次交易过程中,重组各方做出如下承诺:
    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前股东陈传荣、胡毅、殷敬煌承诺 2015 度至 2017 年
度特发东智业绩承诺期,承诺特发东智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的净利润(净利
润均为目标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目标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不低于 3,750 万元、4,688 万元、5,860 万元,三年累积承诺净利润总额不
低于 14,298 万元;若在业绩承诺期内任意一个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但
三年实现的累积实际计净利润总和不低于 14,298 万元的,视为完成承诺业绩。在业绩
承诺期最后年度(即 2017 年)特发东智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由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特发东智减值测试报告,对特发东智进行减值测试。
    业绩承诺期内,如特发东智 2015 年至 2017 年三年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累积承
诺净利润数的,则陈传荣、胡毅、殷敬煌各方应当对本公司进行补偿,业绩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期累积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累积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累积承诺
净利润×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经减值测试,若特发东智期末减值额>业绩补偿金额,则
陈传荣、胡毅、殷敬煌各方应另行对本公司进行资产减值补偿,资产减值补偿金额=
期末减值额-业绩补偿金额。在业绩承诺期满时,若陈传荣、胡毅、殷敬煌各方持有
的甲方股份数不足以用于补偿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为陈传荣、胡毅、殷敬煌各方持
有的全部本公司股份数,累积应补偿金额的差额部分不再要求陈传荣、胡毅、殷敬煌
以现金进行补偿。在任何情况下,因特发东智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而发生
的补偿、因特发东智减值而发生的补偿数额以及因补充业绩承诺补偿的金额之和不得
超过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在陈传荣、胡毅、殷敬煌上述业绩承诺基础上,特发东智实际控制人陈传荣就特
发东智 2018 年至 2020 年(“补充业绩承诺期”)的业绩单独作出补充承诺如下:特发
东智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的净利润均不低于 2017 年的承诺净利润,即均不
                                      7
低于 5,860 万元,如经审计确认特发东智在补充业绩承诺期内当年实现的实际净利润
数低于 5,860 万元的,则陈传荣应自该年度的特发东智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后 30 天
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上市公司补足其差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特发东智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483.70 万元和 7,376.90 万元,已实现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待承诺期满根据 2015 年至 2017 年三年累积实际净利润
数确定是否需要向本公司进行补偿。
    傅立叶公司前股东戴荣、阴陶、林峰、陈宇及张红霞承诺 2015 度至 2017 年度为
本公司业绩承诺期,承诺成都傅立 2015 年至 2017 年净利润(傅立叶公司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傅立叶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等形式新设或收购子公司的、参股其
他公司的,该等被投资企业所实现的净利润也视为业绩承诺的组成部分,相应的实际
净利润数为傅立叶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 2,200.00 万元,3,000.00 万元、3,500.00 万元,三年累积承诺净利
润总额不低于 8,700.00 万元;若在业绩承诺期内任意一个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当年承
诺净利润但三年实现的累积实际计净利润总和不低于 8,700.00 万元的,视为戴荣、阴
陶、林峰、陈宇及张红霞 5 名傅立叶公司前股东完成承诺业绩。在业绩承诺期最后年
度(即 2017 年)傅立叶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傅立叶公司减值测试报告,对傅立叶公司进行减值测试。
     业绩承诺期内,如傅立叶公司 2015 年至 2017 年三年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累
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则戴荣、阴陶、林峰、陈宇及张红霞应当对本公司进行补偿,业
绩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累积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累积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
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经减值测试,若傅立叶公司期末减值额>业绩
补偿金额,则戴荣等人应另行对本公司进行资产减值补偿,资产减值补偿金额=期末
减值额-业绩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满时发生补偿义务的,戴荣等人各方应首先以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计算方式为:累积应补偿股份数=累积应补偿金额÷发行价
格,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足以用于补偿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为戴荣等人各方持
有的全部甲方股份数,累积应补偿金额的差额部分由戴荣等人各方以现金进行补偿。
在任何情况下,因傅立叶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而发生的补偿、因傅立
叶公司减值而发生的补偿数额以及因补充业绩承诺补偿的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傅立叶公
司的交易价格。
    交易双方确定,在戴荣等人各方切实履行上述业绩承诺基础上,傅立叶公司管理
层股东戴荣、阴陶、林峰就傅立叶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补充业绩承诺期”)的业
绩单独作出补充承诺如下:即管理层股东进一步补充承诺傅立叶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的净利润均不低于 2017 年的承诺净利润,即均不低于 3,500 万元。如
经审计确认傅立叶公司在补充业绩承诺期内当年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 3,500 万元
                                      8
的,则管理层股东应自该年度的傅立叶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后 30 天内以现金方
式一次性向上市公司补足其差额。戴荣对阴陶、林峰就此利润差额部分的现金补偿义
务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傅立叶公司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实现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59.71 元和 2,916.69 万元,未实现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待承诺期满根据 2015 年至 2017 年三年累积实际净利润
数确定是否需要向本公司进行补偿。
    ②相关资产其他承诺
    根据本公司与特发东智全体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买资产协议》,陈传
荣承诺,特发东智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和其他应
收款余额应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收回;如有到期不能全部收回的,陈传荣应
在到期后 10 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特发东智补足不能收回的差额部分;若特发东智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后就此差额部分收回应收账款的,则特发东智应将收回的部分返
还给陈传荣。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特发东智 2 年以上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3,831,094.50 元,其中已到期应收款 2,089,354.26 元,已到期应收款中 988,426.83
元无法收回,已于 2014 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 2017 年 4 月 8 日,特发东智与陈传荣协商确定上述无法收回应收款
988,426.83 元在应支付的超额奖励中扣减,其他已到期应收款在催收中。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相关内容和董事
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具体用途使用了前次募集资
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9
附件 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2,330.00                                                                                       12,33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2,33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2015 年
                                                                                                                                                                     -

                                                                                                   2014 年
                                                                                                                                                                  2,905.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3 年
                                                                                                                                                                  9,424.56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募集前承
                          实际投资项               募集后承诺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      态日期(或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的差额           截止日项目
                                          额
                                                                                                                                                                                 完工程度)
       增资光纤公司       增资光纤公
                                                                                                                                                                                 2014 年 2 月
   1   并投建光纤扩       司并投建光
                                        6,120.00          6,120.00               6,120.00            6,120.00          6,120.00         6,120.00                             -      15 日
       产项目             纤扩产项目
       重庆特种光缆       重庆特种光                                                                                                                                             2013 年 12
   2
       项目               缆项目       12,002.00          6,210.00               6,210.00           12,002.00          6,210.00         6,210.00                             -    月 18 日

合计
                                       18,122.00         12,330.00              12,330.00           18,122.00         12,330.00        12,330.00                             -



                                                                                              10
附件 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配套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510.00                                                                                   10,51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51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2016 年
                                                                                                                                                                           -

                                                                                                            2015 年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510.00
                                                                                  -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序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号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向两家标的公司股东       向两家标的公司股
                                                   不超过 11,000                                       不超过 11,000
 1    支付股权交易的现金       东支付股权交易的                                                                                                                                2015 年 12 月 1 日
                                                              万元     10,510.00      10,510.00                   万元     10,510.00   10,510.00                   -
      对价                     现金对价
      其中:1、购买成都傅      其中:1、购买成都
1.1   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       傅立叶电子科技有                                                                                                                                2015 年 12 月 1 日
                                                                        9,500.00       9,500.00                             9,500.00    9,500.00                   -
      司的股权                 限公司的股权        不超过 11,000                                       不超过 11,000
             2、购买深圳特发        2、购买深圳        万元                                                万元
1.2   东智科技有限公司的       特发东智科技有限                                                                                                                                2015 年 12 月 1 日
                                                                        1,010.00       1,010.00                             1,010.00    1,010.00                   -
      股权                     公司的股权
合                                                 不超过 11,000                                       不超过 11,000
计                                                            万元     10,510.00      10,510.00                   万元     10,510.00   10,510.00                   -
                                                                                                  11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                                                                                         截止日累计实现    是否达到预
                                                                  承诺效益
                                        计产能利用率                                                                                                效益           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4                  2015           2016

                                                         光纤项目 2013 年和 2014 年预
       增资光纤公司并投建光纤扩产项                      计新增净利润 394 万元和 848
 1                                         100%                                                                                                                      否
       目                                                万元,在 2015 年达产后,年                 644.62             1,356.21     1,919.60          3,920.42
                                                         均新增净利润为 3,446 万元



 2     重庆特种光缆项目                    100%          年均新增净利润为 1,106 万元                                                                                 是
                                                                                                1,100.03               1,193.38     1,051.41          3,296.39



合计
                                                                                                1,744.65               2,549.59     2,971.01          7,216.8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