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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发信息:董事会第六届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11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18-06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六届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第六届三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在公司 18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蒋勤俭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
到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经过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1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 年,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特发信息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 89,838,285.8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983,828.59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76,475,454.01 元,减

                                       1
去已分配给股东的红股和现金股利,共计 117,561,514.88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9,768,396.40 元。
    公司根据《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并综合考虑各方面股东利益和公
司长远发展等因素,对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提出以下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 626,994,7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2,571,810.86 元,派现后未分配利润转入
下一年度。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于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两个月内派发给除息日的全体股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 2018 年 4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 2018 年 4 月 1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部分会
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17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17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详见 2018 年 4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属于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

                                      2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详见 2018 年 4 月 11 日巨潮资讯

网。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本次发行的申报基准日变更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相关财务会计信息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

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

项进行逐项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目前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同

意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属于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

过《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案》。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申报基准日变更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相

关财务会计信息发生变化,同意对《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属于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表决结果: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详见 2018 年 4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基准日变更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相关财务会计信息发生变化,现对《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说明》的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属于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修订稿)》详见 2018 年 4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特发东智扩产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之一特发东智

扩产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龙岗区宝龙街道二路 3 号京能工业园园区”变更

为“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五路 1 号厂房 A 栋 3 楼”。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属于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

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
    鉴于公司将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之一特发东智

扩产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龙岗区宝龙街道二路 3 号京能工业园园区”变更

为“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五路 1 号厂房 A 栋 3 楼”。现对《2017 年度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属于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

稿)》详见 2018 年 4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与长飞公司合资成立光棒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 2018 年 4 月 1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对外投

资设立光棒合资公司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9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业务,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亿元整,期限一年。
    公司前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为期一年的授信已经到
期。
              表决结果: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3
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业务,包括但
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
证、进口/出口押汇、出口打包放款、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上述所有授
信业务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叁亿元正,其中公司最高可使用壹亿伍仟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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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最高可使用壹亿伍仟万元正。最终批复以银行实
际审批为准。
    公司前次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为期一年的授信已经到
期。
               表决结果: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刊登《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九、在本次董事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7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述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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