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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发信息: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1-14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0-06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 月 13 日 14:4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
大厦 B 栋 18 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 月 8 日
    (5)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蒋勤俭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9 人,代表股份
306,519,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09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 3 名股东,代表股份

305,507,3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 485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 012,5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42%。
    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黄晓阳律师、彭玲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
案: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提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 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提案 3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签署《福田区梅林街道恒利科创园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
提案 4
               置协议》的议案
    提案 1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序                                                                                                      表决结
  号                                           股数/票                                                        果
            股数/票数          占比注 1                      占比注 1      股数/票数       占比注 1
                                               数

提案 1          306,515,920     99.9987%             3,800      0.0012%              200     0.0001%        通过

提案 2          306,515,920     99.9987%             3,800      0.0012%              200     0.0001%        通过

提案 3          306,495,920     99.9922%             3,800      0.0012%         20200        0.0066%        通过


提案 4          306,497,820     99.9928%             2,100      0.0007%         20000        0.0065%        通过

             注 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序
           号                                                                              股数/票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占比注 2
                                                                                           数

         提案 1         1,793,570          99.7775%             3800         0.2114%                  200     0.0111%


         提案 2         1,793,570          99.7775%             3800         0.2114%                  200     0.0111%


         提案 3         1,773,570          98.6649%             3800         0.2114%            20200         1.1237%


         提案 4         1,775,470          98.7706%             2100         0.1168%            20000         1.1126%

             注 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黄晓阳律师、彭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
         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