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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王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2018-12-08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

                                 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
—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监事会对《深
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
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局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内容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