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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王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1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
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2018年分红承诺的独立意见
    鉴于 2018 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2018 年度公司融资成本大幅攀升,
加上公司 2019 年资金需求较大等原因,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
营效益,董事局提议变更 2018 年分红承诺,降低公司 2018 年现金分红金额。本
次变更有利于保障公司利益,变更后的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管理制
度》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 2018 年分红承诺的变更。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刘来平、谷杨、詹伟哉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