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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盐 田 港: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8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7-1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7 年 8 月 17 日在
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 1801 办公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献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关
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决
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
事会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
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真
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深圳市盐
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聘请
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
调整公司监事会监事的决议。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经深圳
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临时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王沛航先生为
公司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因工作调动原因,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赵红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股东监事。
    公司监事会决定将上述二、三项议案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17 日
                             简     历


       王沛航,男,汉族,广东惠州,1967 年 7 月出生,1989 年 7 月

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

       1986.09—1989.07   深圳师专政史系政治思想教育专业大专学

生;

       1989.07—1992.06   深圳市教育学院党委办科员、人事处科员;

       1992.06—1999.05   深圳市委组织部老干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

       (其间:1992.08-1994.12 在职读中央党校经济专业本科毕业;

1995.09-1998.07 在职读广东省委党校哲学专业研究生毕业)
       1999.05—2009.11   深圳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

人才工作处副处长;

       2009.11—2014.05   深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副处长、调研员、
干部三处调研员;

       2014.05—2016.08   深圳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纪

委书记;
       (其间:2013.09-2014.12 在职读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2014.01-2014.12 抽调市委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督

导组任副组长)

       2016.08 至今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王沛航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任党

委副书记,没有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担

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