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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盐 田 港:关于投资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2018-02-01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8-2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投资)概述
       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深圳市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物流”)计划共同
   投资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项目(简称“项目”或“本项目”)。项目的
   总投资额不超过 21,973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6,811.63 万元,所占股
   比 31%。
       2、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集团”)为公
   司控股股东,同时也是盐田港物流的控股股东,故公司与盐田港物流
   是关联方,本次投资形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黄石新港
   现代物流园项目的议案,其中 5 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深圳市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持股 20%)
       法定代表人:吴福良
       注册资本:50,2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南区 24 号仓库 307
室
     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物流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动产租赁;
仓储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物业管理;国内普通货
运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
控、专卖商品);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国内船舶代理、国内水路
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
     财务状况:2017 年底盐田港物流总资产 9.87 亿元,净资产 8.04
亿元,2017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38,767 万元,利润总额 2,709 万元。
     2、盐田港物流与本公司有关联关系
     盐田港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67.37%股权。同时,
盐田港集团持有盐田港物流 100%股权。故盐田港物流与本公司有关
联关系。
     3、交易其他方:
     (1)中新联进出口公司(本项目持股 29%)
     法定代表人:史俊龙
     注册资本:10,02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5 区 6 号楼 2 层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
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
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2)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持股 20%)
    法定代表人:柯文斌
    注册资本:24,000 万元
    注册地址: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韦源口街棠梨湖小区 2 栋
    经营范围: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货物仓
储;对港口相关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矿石的开采、加工、销售;
矿业开发及管理咨询。(涉及行业许可持证经营)。
    本次关联交易(投资)的相关合作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管辖的土地范围内,总用地面积约 1,500 亩。为发展黄石临港物流产
业,拟由 4 方股东共同发起组建合资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黄石
新港现代物流园,注册资本金为 1.5 亿元,其中盐田港股份持股 31%,
盐田港物流持股 20%,中新联进出口公司持股 29%,黄石新港开发公
司持股 20%。
    项目建设内容为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区的启动区,占地面积约
        2
14.5 万 m(约 218 亩)。根据物流园业务需求,启动区主要包括:23,130
㎡矿石混配区(露天)、21,600 ㎡钢材仓库、12,870 ㎡通用堆场区(露
天)、9,000 ㎡公共件杂仓库、9,000 ㎡流通加工厂房、3,860 ㎡停车
区、消防泵房、门卫房以及配套道路、水电工程等。项目的总投资额
不超过 21,973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6,811.63 万元,盐田港物流出资
4,394.6 万元,视项目进度适时分期注入。
    四、关联投资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的开发采取“平台+项目”的模式,即在物流园 1,500 亩
用地范围内,在符合统一规划的前提下,由管委会和合资公司共同负
责引进各物流项目进驻。合资公司可采取包括物流地产(含土地)出
租、出售、项目自营和项目投资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进驻园区的优质
项目,并对入园项目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合作权。对于项目启动区,
则由合资公司负责投资并自营。
    2、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四家发起人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中新联进出口公司、深圳市盐田港物流
有限公司、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合资公司承
担责任,合资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合资公司各发起人以货币资金出资。
    五、投资目的和影响
    项目的投资开发,是公司充分利用盐田港品牌和上市公司融资平
台优势,围绕港口主业,进一步夯实长江黄金水道布局,发展物流和
港口综合配套开发,实现跨区域和多元化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盐田
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走出去”力度的重要体现。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重要的物流枢纽,能有效拓展黄石新港商贸流
通功能,并与其互为依托,实现水陆运输方式高效衔接,为临港及周
边地区生产企业提供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多式联运、仓储、保税、信息、
金融等全方位、一体化和标准化的物流服务,提升黄石新港的综合竞
争力,将会对黄石市优化资源配置,打造区域物流中心起到积极的推
动作用。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公司 2018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盐田港物流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不含本次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本公司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黄胜
蓝先生、宋萍萍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查阅了相
关资料,并向公司询问了该投资项目的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独立
董事认为:投资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推动黄石新港
“港产城一体化”的发展,巩固黄石新港的竞争优势。同意将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1)该投资事项属于关联
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 5 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不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投资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同意公司投资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项目,该投资项目符合中小
股东和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