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项目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 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投资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项目进行了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 黄胜蓝先生、宋萍萍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查阅了相关资 料,并向公司询问了该投资项目的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独立董事认为:投 资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推动黄石新港“港产城一体化”的发 展,巩固黄石新港的竞争优势。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该投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 会审议该事项时 5 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该投资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同意公司投资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项目, 该投资项目符合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李若山、黄胜蓝、宋萍萍 2018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