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 对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执行通知规定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 现就有关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 专项说明 (一)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况。 二、 独立意见 (一)公司已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担保风 险,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况; (二)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没有 损害公司的利益。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小额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 需,严格按市场定价;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对关联 方依赖程度很低。 独立董事:李若山、黄胜蓝、宋萍萍 2018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