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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机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6-30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7-029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28日-2017年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15:

00至2017年6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罗育德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3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1,394,608,0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8.004%,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

投票。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 11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07,211,9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8.86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股东为62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7,396,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9.13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94,423,4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反对18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94,423,8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反对18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94,423,8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反对18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4,101,6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反对506,4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

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25,806,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9.776%;反对

506,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2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0%。

    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394,423,8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反对18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

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26,128,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9.919%;反对

18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0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的

1,168,295,532股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26,127,9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

反对18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

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26,127,9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

反对18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商翁、李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