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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机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26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8-045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24日-2018年9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15:00至2018年9

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陈敏生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1,254,570,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176%,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

投票。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 8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07,937,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8.902%。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股东为5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6,633,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2.27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王穗初

    表决情况:同意 1,254,131,8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85,836,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1%。

    表决结果:通过,王穗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投资建设深圳机场卫星厅工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54,406,8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

反对16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86,111,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9.810%;反对16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1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郑德刚、毕明华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

 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