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健集团: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7-25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集团”、“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向深圳市盐田
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申 请 委 托 贷 款 及 担 保 的 议 案 》 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有利于保证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促进公司主
业的持续稳定与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
管理制度,能有效防范担保风险。
     2、贷款利率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与
天健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 们 同意 公司所属 全资子公 司深圳市 市政工程 总公司通 过中国银 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向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梧
桐山隧道有限公司分别申请委托贷款人民币 3 亿元和 2 亿元,由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1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   辉                  潘同文                        郭刚




                                   签署日期: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