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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健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18-02-09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8-8



       条款
序号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修订依据
       编号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根据公司
                    ……                                                 (九)审议批准公司组织管控和机构设置方案;     党委会议2017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     年第3次会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其
                                                                                                                        决定,将“总
                务总监;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考核事项和奖惩
                                                                   事项。                                               经理”改为“总
                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裁”,“副总经
                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理”改为“副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     第三条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总裁” 。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领导和监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统筹全         深圳市国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有效实施,督导企业风险管理     资委关于开展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
                                                                   文化的培育,审议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批准风     企业章程增加
                会计师事务所;
                                                                   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了解和掌握企业     党建内容修订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
                                                                   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做出有效控制     工作的通知
                的工作;
                                                                   风险的决策.                                          (深国资委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   [2017]33)
                予的其他职权;
                                                                   计师事务所;



                                                           1
        (十六)听取公司总裁的年度工作汇报并检查其工
    作;
        (十七)审议批准公司薪酬方案、特殊贡献奖的奖励
    办法以及相关事项;
        (十八)审议批准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住房公积金方
    案;
      (十九)审议批准公司高管人员考核办法及年度考核
    结果;
      (二十)审议批准所属公司(上市公司除外)长效激
    励约束机制;
      (二十一)审议并提出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
    企业名单,拟订公司及所属企业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
    的总体方案;
      (二十二)审议批准未纳入预算的参股上市公司减持
    事项;审议减持参股上市公司股份的后评价报告;
        (二十三)审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统筹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建设和有效
    实施;
      (二十四)审议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参股上市公司
    股份,且未达到相关国资监管规定须报国资监管机构审
    核的事项;
      (二十五)按照证券监管规定和国资监管规定,审议
    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参股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
    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国有股东参股的非
    上市企业参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事项;
      (二十六)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事先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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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党委的意见;
                                                                       (二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
                                                                     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
                                                                     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除因发生法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除因发生法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而被免职或因正常工作变动离职的情况外,董
                                                                     人员情形而被免职或因正常工作变动离职的情况外,董
                 事会每年更换和改选的董事人数最多为董事会总人数的    事会每年更换和改选的董事人数最多为董事会总人数的
                 1/3。                                               1/3。
2    第六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同上
                 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但兼任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
                 兼任,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的 1/2。
                 司董事总数的1/2。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
                 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    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
3   第十一条     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本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    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效。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的期限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的期限为离
                 为离职后6个月。                                     职后 6 个月。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
                                                                     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
                 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
4   第二十四条                                                       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
                 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
                                                                     说明。
                 行说明。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或董事会成员低于


                                                             3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或董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数的,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
                 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数的,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     任前,独立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的规
                 任前,独立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     定,履行职务。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改
                                                                      选独立董事,逾期不召开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不
                 规定,履行职务。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
                                                                      再履行职务。
                 改选独立董事,逾期不召开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
                 不再履行职务。
                      董事会基金的用途:                                   董事会基金的用途:
                      (一)视超额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情况,奖         (一)视超额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情况,奖
5   第三十七条                                                                                                                同上
                 励公司总经理及经营班子有突出贡献人员;               励公司总裁及经营班子有突出贡献人员;
                      ……                                                 ……
                      (一)本公司发生的交易未达到本《章程》第四十         (一)本公司发生的交易未达到《章程》第四十一
                 条规定标准,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   条规定标准,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
                 并及时披露:                                         并及时披露: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 10%以上;                                   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     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
                 业务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业务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与《公司
6   第五十五条   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章程》修订相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同。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1,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二)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本《章程》         (二)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章程》第
                 第四十条规定的标准,但达到如下标准的,由董事会作     四十一条规定的标准,但达到如下标准的,由董事会作
                 出决定:                                             出决定:



                                                             4
     本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 30 万元以          本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 30 万元以上
上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 300 万     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 300 万元
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
上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三)本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未达到本《章程》        (三)本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未达到《章程》
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标准时,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并由出      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标准时,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并由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      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条件下,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条件下,决
决定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按揭担保事      定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按揭担保事
项。                                                  项。
     (四)本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发生单笔金额 300 万元         (四)审议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以下已计提减值准备资产的财务核销事项,由董事会作          上市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可能发生减值迹
出决定。
                                                      象的,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是否需计提
     (五)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出售所持股权,导致失去
相对控股地位的事项,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
     (六)未达到上述(一)(二)(五)条董事会审议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在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标准的交易,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流      过 100 万元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
程,充分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后,予以审批或授权经
                                                      披露义务。
营班子审签,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董事会审议。
                                                          上市公司核销资产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核销
                                                      资产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核销
                                                      资产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在
                                                      10%以下的,无需披露;核销资产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在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2 个交易日内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出售所持股权,导致失去
                                                      控股地位的事项,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六)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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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资金帮助、委托贷款等对外借款行为,但两种情况
                                                                    除外:(1)存贷款业务属于企业主营业务的;(2)资助
                                                                    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
                                                                    子公司。
                                                                        董事会审议此类对外借款事项时,需经出席会议的
                                                                    2/3 以上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且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
                                                                    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
                                                                    款份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关联人所有或实际控制的企业提供借款。
                                                                        (七)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
                                                                    或者上述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外,免于
                                                                    按照《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八)除《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况之外,未
                                                                    达到上述(一)(二)(五)条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流程,充分履行
                                                                    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后,予以审批或授权经营班子审签,
                                                                    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决议实施过程中,董事长(或委托有关部门       董事会决议实施过程中,董事长(或委托有关部门
                 和人员)可就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董事有权   和人员)可就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董事有权
7   第六十一条   就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向有关执行者进行质询。如   就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向有关执行者进行质询。如     同第三条
                 发现有违反决议的情况,可要求和督促总经理或有关部   发现有违反决议的情况,可要求和督促总裁或有关部门
                 门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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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则自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       本规则自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015   章程附件修订
8   第六十六条   施。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通过的《公司董事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通过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需提交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则》同时废止。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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