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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健集团:关于申请发行永续债的公告2018-04-24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永续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8-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债务机构,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发行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40%(约人民币 25 亿元)的可续期债券(即“永续债”)。
    一、永续债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40%(约人民币25亿元)。
    2、发行期限:3+N(年),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可分次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4、发行利率: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5、上市场所:永续债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6、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永续债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为准。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永续债发行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永续债发行的研究
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永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确定永续债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
规模、期限、赎回条款、票息递增条款、利息递延条款、利息递延下的限制条款和持有
人救济条款等债券条款的设置、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
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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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永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永续债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永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
律文件,并办理永续债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永续债发行的具体
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永续债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申请发行永续债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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