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8-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18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1)现金股利: 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97,785,5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2.00 元(含税),现金股利计 239,557,107.00 元。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转入 以后年度分配。(2)资本公积金转增: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股后,公司股本从目前的 1,197,785,535 股,增至 1,437,342,642 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7,785,535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197,785,535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37,342,642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2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的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 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 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 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326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6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6 月 28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 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6 月 29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24,243,474 35.42% 84,848,695 84,848,695 509,092,169 35.4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73,542,061 64.58% 154,708,412 154,708,412 928,250,473 64.58% 三、股份总数 1,197,785,535 100.00% 239,557,107 239,557,107 1,437,342,642 100.00% 2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437,342,642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度,每股净收益 为 0.4186 元。 九、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0 号证券大厦 2012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33 咨询联系人:陆炜弘 俞小洛 咨询电话:0755-82992565 0755-82990927 传真电话:0755-83990006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2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