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 集团: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7-11-23
证券代码:000100 股票简称:TCL 集团 公告编号:2017-102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4,058,80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的董事、总裁薄
连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14,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8%)。
持本公司股份 3,383,38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0.03%)的董事、财务总监黄
旭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45,84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7%)。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薄连明先生
1. 股东名称:薄连明
2.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薄连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 4,058,8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其中高管锁定股为 3,044,101 股。
(二)黄旭斌先生
1. 股东名称:黄旭斌
2.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黄旭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 3,383,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其中高管锁定股为 2,537,535 股。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3.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薄连明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1,0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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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8%),黄旭斌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845,84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7%)。
4.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
减持)。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 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的限售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薄连明先生作为执行对价安排的
非流通股股东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若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管理办法》第 27 条的规定以及《公司法》等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股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总裁薄连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
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承诺:
作为新疆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及公司董事,
本人将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本
人同意,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将本人与合
伙企业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本人直接持有的 TCL 集团股票数量与合伙企业持
有的 TCL 集团股票合并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总裁薄连明先生,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黄旭斌
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 关于证监会 2017 年 5 月 26 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经薄连明先生、黄旭斌先生自查,无不得减持股份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 薄连明先生、黄旭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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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
况。
2.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薄连明先生、黄旭斌先生已承诺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实施
股份减持计划。
3.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薄连明先生出具的《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申请表》
2、黄旭斌先生出具的《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申请表》
特此公告。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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