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 集团: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3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集团 公告编号:2018-091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2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1 日下午 3:00 至 2018 年 9 月 12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路 TCL 大厦 B 座 19 楼第一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刘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计 69 人,代表股份 4,884,289,473 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6.05 %。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 23 人,代表股份 4,407,241,496 股,占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32.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6 人,代表股份 477,047,977 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3.5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全程监督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1.00:《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4,883,377,67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813 %;
反对 878,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180 %;
弃权 33,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7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441,790,71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99.9368 %;
反对 878,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0609 %;
弃权 33,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0023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莹 、范秋萍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