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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华健康: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18-01-16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宜华

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

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名王振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对公司提交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振耀先生

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

选人王振耀先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规定的独立

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振耀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页无正文,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署:




    夏成才                谭   燕               郭   维




                 日期: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