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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成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

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的会计政策

    2017 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

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

〔2019〕6 号文”)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 号文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

〔2019〕6 号文的要求编制执行。公司将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

期开始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持有金

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

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公司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进行处理,该指定不可撤销。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将之前

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

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2、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施行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

则,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

收账款”两个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两个项目;

    增加用于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

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

目中填列。
    (2)利润表项目

    将利润表中“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

失以“-”号填列)”。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影响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的列示产生影

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

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