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08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 年 11 月 7 日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1 月 6 日—11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7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6 日下午 15:00—11 月 7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9 号中成
集团大厦 8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艳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295,980,00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3人,代表股份
135,188,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751%。其中,参加现
场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134,663,70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5.497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
525,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5,179,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33%;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27,6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80%;反对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7%;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3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镇川、孙晨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
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八日